真的有必要嗎?有沒有更好的創意解?

其實這個圖已經放好多次了。

出處 https://twitter.com/Benioff/status/896606831631454208?s=20&t=fSYNcoPTHuRxP-FcaADhcw

藝術源自於生活。想像源自於現實。星際大戰作為二戰後與冷戰時期的作品,千年鷹號的砲塔類似於B17的砲塔,X-Wing 與 Tie 戰機的纏鬥類比於二戰戰機追尾的機砲纏鬥。滅星者類比於航母,死星類比於核彈。絕地武士類比於中世紀騎士與修士的混合。天行者脫胎於基督教信仰中命中注定的救世主情節。

而尤達的智慧,則是出於一戰凡爾賽條約對於德國過於苛刻後的檢討。二戰後,戰勝國以馬歇爾計畫重建歐洲,於東方保留日本天皇並給予機會重建日本,其中固然有面對蘇聯的冷戰思維,但是也讓昔日的敵人變成自己陣營忠實的擁護者。

讓每個人都不好受的suffering苦難折磨本身不是最終目的,而是想要把別人逼回正軌的威脅。事物的進展是辯證的 (dialectic),對話的,正反合的。就像談生意,有報價,有殺價,有最終協定。

如果恐懼回過頭來放大他人的恐懼,再回過頭來放大自己的恐懼,我們可以發現那會是一個不斷升級的緊張。原本只是齜牙裂嘴、拱背炸毛,到最後真的打起來。從系統論來說,一個正循環,最終由另一個負回饋終止。可能是雙方精疲力竭,兩敗俱傷。例如美軍在阿富汗。例如冷戰。例如貿易戰。或是核武威脅。想想就只能節制點,打代理人戰爭。

另一方面,我也不否定暴力其實一直作為一切秩序的最終手段。例如警察不可能不用暴力制伏歹徒,只是講究節制,不能超出比例原則,例如要求在做得到的範圍內優先先打輪胎、小腿之類的,而不是逮到犯人抵抗就藉此找到理由瞄準心臟、腦袋,不然就執法「過當」。

所以我不會說什麼事情一定不行,一定就是錯的。而是會問,有沒有這個必要?

過當會不會產生不平,之後產生過當的私刑報復,例如文革的時候群眾把批鬥的對象打死,發覺沒氣了,大家又一哄而散,誰都覺得自己正義,誰都是共犯,但是誰都不負責。

法律的象徵往往是一個天平。意思也是過猶不及,都並非正義。所以西方的法官一定要超然,而且熟悉人性,經驗豐富,被法律與判例所拉住。

與其正循環升溫到攔不住,到雙方結下血海深仇,何不在正循環的時候就想辦法降溫?就像變頻空調,不是比較舒服嗎?爭端當然永遠會有,有人就有江湖,每天都有糟心事,時不時吵兩句,但是還在人類能承受的範圍內。吵架和捅刀子不同級別嘛。貓咕嚕兩句,炸毛,露牙齒,輕咬,和把我們咬流血級別不一樣嘛(還好貓不是老虎)。

現在人類真的能毀滅彼此,也許一個負回饋就是大家重新投胎,地球一片荒蕪成車諾貝爾。那麼,何必升溫呢?又何必加溫呢?

例如新加坡和馬來西亞對於丹戎巴葛火車站沿線土地屬於馬來西亞的問題就有靈活的解決方案。

“大馬肯讓出土地,新加坡政府自然需要付出不少代價。根據兩國協定,由馬來西亞及新加坡的國家主權基金聯合成立馬新私人有限公司(約573億港元),並分別掌控60%及40%股權,發展由馬來亞鐵道局讓出的217公頃土地。由於當時大馬擁有的土地價值超過100億坡元(約573億港元),新加坡亦以濱海南(Marina South)與奧菲亞 — 梧槽(Ophir Rochor)的中央商業區部分土地作交換。”

出處:https://www.hk01.com/%E5%8D%B3%E6%99%82%E5%9C%8B%E9%9A%9B/109864/%E6%98%9F%E6%9C%9F%E6%97%A5%E5%B0%88%E9%A1%8C-%E6%98%9F%E9%A6%AC%E9%AB%98%E9%90%B5%E6%A3%84%E4%B8%80%E5%9C%B0%E5%85%A9%E6%AA%A2-%E7%B7%A3%E6%96%BC%E4%B8%80%E5%80%8B%E4%B8%BB%E6%AC%8A%E6%93%BE%E6%94%98%E5%8D%8A%E4%B8%96%E7%B4%80%E8%BB%8A%E7%AB%99

一切都遵循等價交換原則。價錢好,沒有什麼談不了的。中央商業區,是好地喔。如果全部給馬來西亞開發,新加坡人不願意,那麼新加坡主權基金也佔40%,又拿回車站沿線的土地,新加坡人的反對聲浪就小了。而且利益綑綁,你賺我也賺,雙方沒有動機背叛。於是交易就成了。沒有什麼寸土不讓,固有領域的僵硬想法。也不用真刀真槍打一架,誰打服對方算誰的。

真的有必要嗎?有沒有更好的創意解?時時問問自己。為世界帶來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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